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的日益重视,高等院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日益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和关注。
根据市教委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具体细致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形成了我院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年度重点开展的建设工作
1、强化保密意识
(1)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领导问责制。
逐步建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信息公开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
(2)抓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和文件的管理。
重点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治理工作和文件的治理。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加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对机关各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设备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整理、协调。
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了对涉密网络的检查。
(3)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做好相关档案收集、整理、归档。
2、规范信息内容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信息公开的形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
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
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教职工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
3、强化监督检查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还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
4、增加公开的形式、途径
在保持原有信息公开载体作用力的前提下,拓宽新的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例如,微信公众号、QQ群、节目专栏等。
5、做好特殊时期重点信息的有针对性的公开。
重要会议期间、国家、市区或学院重大活动开展期间,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公布,协助做好正面宣传教育工作。
6、学院重要立项的信息公开
做好学院重大项目的审计监察,实现实现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
7、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指南》内容。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看到了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工作开展落实不够,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成效不是特别明显。三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今后努力方向
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信息公开指南》内容附下:
为方便学生及家长和其他组织获取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情况;
(二)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学院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等情况;
(五)学院学科与专业建设,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六)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七)学院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登记,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
(八)学院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九)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十)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理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十一)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十三)其他公开信息。
二、学院对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它信息。
三、监督和保障
(一)信息更正。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无权更正的,将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举报。学生、及家长和其他组织认为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上级行政机关: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
联系电话:86846817
传真号码:86846817
邮政编码:300402
电子邮箱:tjbhzy@163.com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