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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定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4日  点击数:[]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定制度

 

一、三好学生

(一)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学院、热爱班集体;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争取进步,道德品质优良。

2.积极参加学院、系、班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公益活动,本学年无缺勤;党团员参加党团活动无缺勤。

3.遵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管理的各项规定,模范执行大学生的学生守则,自觉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学年无处分、无旷课。

4.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各科成绩均合格。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二)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凡具有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原则: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评选,评选比例控制在本系学生总数的10%  。

3.评选要求:在各班学年总结评议基础上进行,由系部汇总,提出表彰名单,由系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填写报表,报学工部(处)批准。

4.评选时间:每年12月

(三)奖励办法:

颁发“三好学生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地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靠拢党组织,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自觉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各科成绩均合格。

4.热爱本职工作,善于管理并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5.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并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做好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

6.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凡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院、系、班三级学生干部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原则: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评选,评选比例控制在本系学生总数的3%,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当年“三好学生”的评选。

3.评选要求:在各班学年总结评议基础上进行,由系部汇总,提出表彰名单,由系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填写报表,报学工部(处)批准。

4.评选时间:每年12月

(三)奖励办法:

颁发“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三、先进班集体

(一)评选条件:

1.全班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积极上进,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尊敬师长,遵纪守法,没有受处分现象。

2.集体观念强,学习风气浓,课堂纪律好,行为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班风。

3.班级干部能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良好成绩。

4.文化科技活动和课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

5.宿舍内务及环境卫生成绩良好。

6.班级在实习、公益劳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等方面都有突出表现,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富有特色,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凡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班级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原则: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评选,评选比例控制在本系班级总数的10%。

3.评选要求:在各班班主任提出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由系部汇总,提出表彰名单,由系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填写报表,报学工部(处)批准。

4.评选时间:每年12月

(三)奖励办法:

颁发“先进班集体奖状”,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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